固原市局行政惩罚决定书 固环罚字【2018】2号
限于接到本惩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下列指定银行和账号。
如不服本惩罚决定,可正在收到本惩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天内向自治区厅或者向固原市人平易近申请复议,也可正在六个月内间接向固原市原州区告状。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平易近国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国度按照扶植项目对的影响程度,对扶植项目标影响评价实行分类办理。影响演讲表或者填报影响登记表。
我局于2018年1月25日以固环罚告字[2018]1号奉告你公司陈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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